五二七、秘方 (第2/2页)
不过快餐店这一块的股份分配问题,反而相对麻烦,韦恩尝试着用相对省心的方案来解决:
“日常的运营权和决策权肯定还是要拿在自己手里,同股不同权,分红比例倒是可以让一让。我们把罗素先生的投资总额折算成这家店总股份的49%,侦探社按比例再出30%的现金,剩下的21%算我们在技术方面的入股,到时候还可以考虑卖给其他投资者或者利益相关方,一部分留着用来当销售奖励,你们觉得怎么样?”
和侦探社必须把股份集中在“合伙人”手里不一样,韦恩倒是希望快餐店的股份大头在别人手上,投资者最好还是当地的“地头蛇”,
这样要是以后门店开多了,每家店都有“本地人”帮忙保驾护航,遇到乱子就不至于会让侦探社忙得东奔西跑,顾不过来,侦探社的主业也可以多点当地的朋友暗中帮衬。
销售奖励也是同理,到处盯着别人干活,成本更高,还不如让利一部分然后再定期考核,主导权才是关键——有些事情韦恩其实也不是很精通,但他觉得,如果某些做法能被现代社会沿用为行业的普遍管理惯例,那么先从形式上开始模仿,估计起码也能混个及格分。
目前这家店先用来试水,后期大概也是“加盟”为主,要是发展得起来,再考虑搞几家直营的旗舰店,
侦探社作为一个整体,把快餐店这边的收益拿回去了以后再按比例分,这样股份就不至于算得太乱,韦恩和大厨帕克作为菜品的“发明人”和“改进者”,内部会再扣掉一部分钱作为对配方的“买断”,之后就是正常分红。
要是有谁以后又捣鼓出了合适的新菜品,一样也可以考虑买断配方,具体再聊。
琳娜一开始还有点不服,觉得韦恩也没开过餐馆,这种模式听起来又不像是这年头的开店惯例,
然后很快就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了。
“你弄的这个菜单是不是有问题?一个半磅肉饼的汉堡12美分,一杯饮料2美分,一份炸薯条3美分,再配一根5美分的煎香肠,然后这些加起来,套餐一共才卖19美分?”
“我这是精确计算过的好不好。工薪阶层的普遍周薪大概7到8美金,假设他们用其中的30%来吃饭,单身汉一顿正餐的开销顶多也就17美分,太贵了不行。免得连那些文员店员都买不起。”
“可是你这个定价也不便宜啊,别说3美分,1美分我都能买多少土豆了。”
“你刚才明明还觉得我的套餐很实惠来着。要是让你来选的话,我的炸薯条是不是就已经混在套餐里卖出去了?”
“嘶……好像也有点道理。不过现在里士满一磅牛肉都要18美分,你这个半磅肉饼的汉堡里还要加芝士,还有得赚吗?”
“那不然我为什么要让帕克研究再生芝士?就是为了压低成本嘛。肉饼和香肠同理,为了美味,我们可以添加别的食材进去,不一定全都得是肉,而且便宜的部位也能用。除非卖不出去,不然不会亏的。”
“哇,你这个奸商。不过你的套餐价格为什么看起来都好奇怪?都是19美分,29美分,39美分之类的。”
“嘘!这个才是最关键的商业秘密。我跟你说,以后你的大酒店,套房和餐品定价的尾数也最好全都是‘9’或者‘8’,光是告诉你这个秘方,我都值得白拿你家大酒店的股份了。”
“有没有这么神奇啊?”琳娜一边狐疑,一边飞快地掏出了小本本开始写备忘。
这会儿旁边已经围了一溜的偷听探员,之前的“酒吧前任”,现在的“代理店长候补”,听完以后正在连连点头:
“虽然有一些我也还没想明白,但韦恩先生的商业头脑确实令人佩服。”
这算啥,我还没告诉你快餐店以后可能都要“统一订货”呢,
到时候半成品食材和酱料采购这一块的利润,可不归快餐店。